起诉离婚程序和费用 怎么起诉离婚

来源: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浦江田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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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起诉离婚程序和费用 怎么起诉离婚】抗辩阶段
1 .确定诉讼主体和起诉时间 。
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其中提起诉讼的一方为原告,另一方为被告,没有时间限制 。
以下情况除外:
◆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判决禁止离婚或调解好的离婚案件 。如无新的情况或理由,前一次诉讼中的“原告”在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
◆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的情况或理由的,前一次诉讼中的“原告”在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
◆现役军人配偶未经现役军人同意,不得起诉离婚 。但是,除非军方一方有重大过错 。
2确定上诉法院 。
◆被告有经常居住地(即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住院治疗除外)的,原告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但被告无经常居住地的,向原告提起诉讼时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被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或者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措施、被监禁的,向原告经常居住地(没有经常居住地的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3.撰写并提交民事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
民事起诉状首先要写明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其次是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般包括解除婚姻、子女抚养和探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等问题 。
需要注意: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起诉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作为被告,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且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单独起诉 。
◆然后围绕诉讼请求,简要阐述了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子女的地位、要求离婚的理由,并对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等问题提出了意见 。除民事起诉状外,原告通常需要准备原、被告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居住证明、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能够证明夫妻财产或债务的材料,如房产证、车辆登记信息、银行卡等 。以上材料准备一式两份,提交人民法院 。
4.立案受理,完成起诉状和答辩状的送达 。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必须进行调解 。因此,根据原告提交的民事起诉状及所附材料,被诉法院立案部门登记接收材料后,如原告同意调解,将进行诉前调解,尽快解决矛盾 。原告不同意调解或者诉前调解不成的,应当立案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告知其限期改正 。补正后仍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的,驳回原告起诉 。原告不服上述裁定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后,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未提出答辩,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 。
02
审判阶段
调解贯穿离婚诉讼始终 。原法官将再次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不成,将开庭审理 。审判一般是公开的,但不公开 。申请不公开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提出的理由决定是否准许 。离婚案件当事人无特殊情况必须出庭,不能出庭的,还应提交书面意见 。如果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必须出庭 。庭审主要围绕解除婚姻的法律情形、子女抚养如何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问题展开 。原被告双方都应陈述意见,提供证据 。
1关于婚姻的解除
主张解除婚姻关系的一方应当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
◆婚姻关系合法 。合法婚姻的证据是双方履行了婚姻登记手续,如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结婚证、结婚证等 。
◆符合婚姻法规定允许离婚,即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 。其中,感情破裂是以婚姻法列举的五种情形(即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被宣告失踪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为依据,结合双方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解可能性等综合判断 。
2关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
如果涉及未成年子女,应安排子女抚养事宜 。
◆哺乳期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对于二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主张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具备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其生活(子女已满十周岁)且有抚养能力(主要指其经济收入、离婚后的生活状况、是否有能力和时间教育子女并督促其学习等 。);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同时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金额、支付期限、支付方式、出现问题时的处理方式等可以由双方协商 。协商不成或者约定不准的,人民法院将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承受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以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帮助其健康成长为原则,依法作出判决 。
3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原告起诉时未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被告在诉讼中要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在离婚案件中将一并分割,以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但如果在离婚诉讼中,各方均同意不分割,或者被告未到庭的,暂不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另行主张 。当事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承担举证责任 。没有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平均分割 。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权益的原则决定分割 。同时,对于离婚时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判定为无差别或少分 。
03
判断阶段
离婚案件分撤诉、调解、判决三种 。
1原告撤回诉讼 。
原告有权提出撤诉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此外,原告未按照规定足额缴纳诉讼费,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将依法裁定撤诉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后六个月内,没有新的情况和新的理由,不得再次起诉 。
2达成调解 。
离婚案件通过调解解决,包括调解和解和离婚调解 。前者可由人民法院记录在案,不出具正式调解书;后一种情况,人民法院将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予以确认,并出具民事调解书 。宣判前,当事人既可以就离婚、子女抚养安排、夫妻共同财产等达成协议,也可以请求法院主持调解 。
3.做出判断
宣判前双方调解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 。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 。
或者在离婚调解书法律文书生效前,当事人不得另行结婚;生效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一方不履行相应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就有强制执行内容的部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同时,为保护当事人隐私,离婚案件的法律文书不在网上公开 。